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

毒奶事件怪誰?



月前內地多名嬰兒被發現患上腎結石而揭發出的毒奶事件,從開始至今不斷漫延 未有止息跡象。最先被發現超標的是三鹿,然後是其他十數間大型奶製品分司包括蒙牛和伊利,再到其他海內海外有以問題奶品為原材料的食物,這兩天再爆出問題奶品污染禽畜飼料,使雞蛋和肉類都驗出含有過量的melamine(三聚菁胺)。坊間的批抨聲音多著眼於農民或牛奶收集站的道德操守,知識水平以及政府監管機關的不力。
作為化學學生,讓我先說一下melamine是甚麼。在一般的蛋白質含量測定實驗中(如Kjeldahl method和Dumas method)是以Nitrogen content為測定的基本目標,由於nitrogen是protein的構成部份,所以測得的nitrogen愈多意味著奶品中的蛋白質含量愈多。 而由於Melamine有高含量的nitrogen (一個molecule有六粒N),於五十年代被發現並於美國牧場被用作為牛畜的營養補給品,叫non-protein nitrogen (NPN). 直至七十年代實驗證明melamine在牛隻中的水解過程較慢甚至不能被完全分解而被逐漸停用。
時至今日,聰明人懂得把這些高nitrogen content的化學品加進較劣質的牛奶中,以提升其氮含量至合格水平(國家對奶類的蛋白質含量有最低要求,別忘記年前的大頭嬰事件起因就是營養不足的奶品)再製成奶粉出售(液態奶多以較優質的牛奶製成)。而由於嬰兒對melamine的水解能力較低而且比成人更常食用奶粉,於是成了這次事件的最大受害者。而由於飲用奶在到逹消費者手中前須經過奶農,收集站和奶品公司,誰是下毒黑手至今仍莫衷一是。
有人把這次事件歸疚於農民或商人的不道德,為謀暴利不惜危害市民健康。首先不道德在這次事件的定義,必須是下毒的人先對這種化學品的為害和作用有充足的認識,或者至少知道它對人體有害而為了謀利堅持下毒。然而再三細想一下便可知,這次事件和以往的假蛋,毒品炒菜事件有本質上的分別。首先,從這次事件中可見,過量的melamine雖不會積聚,卻會對未能及時分解的人帶來即時的及嚴重的為害,那就是說農民或商人根本不能得到長期的利益,而一次或數次加入melamine以提升測試的蛋白含量又不能帶來即時的大額收入,甚至會因此而自絕生路(不少牛場因今次事件而牛奶減產引致倒閉),所以在明白melamine的為害下,農民或商人根本不可能加入奶中,所以批抨他們的道德操守恐怕文不對題。 更可能的情況是,不法分子以“蛋白精”或“蛋白添加劑”為名,掩飾其中毒性,大量銷售此化學品于奶農或收集站以謀取短期暴利。
那麼這次事件的起因就是普遍知識不足了吧?恐怕亦不然。早兩天香港發生了一件,中年夫婦把哥士的和通渠時同時倒進去水渠,strong acid 和strong base react引起化學反應而受傷的家居意外。而這對夫婦可以是專業人士(化學除外),可以是不甚了了的化學學生,也可以是非化學系的大學教授,這告訴了我們一件事—對化學有認識或足夠敏感度,甚至在使用前會先研究它的化學成分和危險性的畢竟只是少數,而此與普遍知識水平無關。特別對農民來說,他們手上的蛋白補充劑,意義上只怕無異於袁隆平先生的雜交稻或農作物的氮鏻鉀,都只是增加其產品產量或品質的手段而己。從知識水平入手,仍然不當。
比較可能的原因在於法律。法律包括執法者有否履行職責,為消費者守門,杜絕不法分子乘虛而入的任何可能性;法律有否說明甚麼化學品在製造過程中可以加進,甚麼不可以,營養含量最低多少而某些物質最高可含多少,有沒有劃定必須經過的檢測部門;前線的農民對與其工作相關的法律的認知程度,該些法律的accessibility(包括地區性和市/農民的可讀性),有沒有相關專業部門隨時解答農民對某些不明化學品的疑難。先解決這些政府有能力解決的問題,相信可以減掉一堆因使用不當或認知不足而引發的食物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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