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Rafael Hui graft scandal highlights need for more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in its dealings

Rafael Hui graft scandal highlights need for more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in its dealings

Rafael Hui graft scandal highlights the need for more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in the government's dealings with the business sector

The Exco, as the top decision-making body, requires all its members to disclose their finances when they enter office and, thereafter, annually. The items they must declare are: paid directorships or jobs they hold and services they render in the course of such appointments; their land, property and company holdings, and membership of boards and committees. These listings are available online.
A second part to the declaration of interests is less transparent. Exco members have a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to declare any potential conflict of interest beforehand. This is also true of the systems of many developed countries. But there the similarity ends.
The rules on such interests in Hong Kong go on to state: “Based on the interest declared, [the chief executive] assesses whether Exco members may have a potential or real conflict of interests in the item considered by Exco. [The chief executive] will decide whether members should participate in or withdraw from the discussion of that item.”
Given the wide range of matters handled by the Exco, the document tries to spell out different types of interests. Direct interests deemed to be “exclusionary” will require the chief executive to ask the member not to partake of any decision-making related to it. Then, there are “declaratory interests”, which appear to be concerned with a lesser degree of interest, allowing Exco members to stay in related discussions.
Contrast that with the British system of oversight.
Its ministerial code sets out a list of all relevant interests that might be thought to give rise to a conflict. The permanent secretary and the minister will then agree on the handling of such interests and any action taken will be passed to the Cabinet Office propriety and ethics team and the independent adviser on ministers’ interest to confirm they are satisfied with the action taken. The final list is made available to the public after all these layers of checks have been satisfied.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oversight is arguably tighter.
The US president, vice-president, members of Congress and their staff, and the judiciary must file annual reports disclosing personal finances. 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 are overseen by the congressional ethics committee, ethics offices of government agencies and, in the case of the executive branch, the US Office of Government Ethics. Officials are limited in the amount of external income they may earn while in office.
Liabilities of more than US$10,000 to any one creditor must also be disclosed.
The financial disclosure forms for the US president, available online, are also very detailed. Apart from assets and liabilities in excess of US$10,000 from a single source, gifts, reimbursements and travel expenses of more than US$350 from one source must be disclosed. The form helpfully gives examples of gifts that must be revealed, such as a “leather briefcase from a personal friend” worth US$385. Another category requires the president to declare “compensation in excess of US$5,000 paid by one source”.
The British and US systems impose far more onerous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multiple layers of oversight and a high degree of independence in such oversight, well before any whiff of misconduct or corruption is allowed to creep in. Even so, the systems are not above being breached, as the 2009 scandal of British MPs falsely declaring their expenses shows.
Hong Kong has some way to go in tightening its checks. Joseph Wong Wing-ping, a former minister overseeing the civil service, feels that, for example, its interest declaration and integrity checking systems should be made “more complete” and “more stringent”.
In particular, Wong, who worked alongside Hui in the mid-2000s, said the former chief secretary’s borrowing could have been detected if liabilities required mandatory disclosure.
“One’s personal situation could make him or her a target of exploitation,” he said. “If you owe a lot of debt but you enter government with a lot of power, exceeding your salary … this is a big problem.”

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14 DEC 2014


警方在金鐘大臺清場,正式結束七十五天的佔領運動(當然還有銅鑼灣的佔領區,不過大臺被清,主要領導人物被捕,運動已可算告一段落)。僅三天後,肥佬黎辭任蘋果日報社長,壹傳媒主席及執董。當事人並未交代原因,也許不過為日後可能的被捕做準備,盡量減低一旦身陷囹圄對公司及蘋果日報日常運作的影響。
從來都說不上是蘋果的忠實粉絲,也許愈是在開放環境下成長,心理上愈會對立場鮮明的報章報導過濾。從某年一篇後來被證實造假的大陸秘聞開始,每次看蘋果的新聞總會半信半疑。加上這次雨傘運動前被發現與美國前副防長過從甚密,又涉及秘密政治捐獻,不免讓這次運動蒙上污點。
然而金鐘清場翌日,多份報章刻意把主次關係倒轉把故意趕赴前線,主動被捕以完成公民抗命和完善法治的行動說成失手被擒,又圖文並茂描述智勇雙全的警方小隊如何兵分兩路,將佔領人士一網打盡,生擒歸案,完全把幾百萬一直在電視旁觀看直播的市民直接當成弱智。這時候不禁覺得,在這個人人趕著向偉大祖國獻媚的大時代,一間有時不盡不實,卻敢立場鮮明地跟當權者搞對抗的傳媒機構,是多麼的重要。

下列BBC文章以作參考。

香港各大報評論「佔中」清場立場鮮明

香港金鐘佔領區和平清場後一天,香港主要報章均發表社論,各自立場鮮明地表達對「佔中」兩個月多結束的看法。
12月12日,除泛民立場的《蘋果日報》外,各大香港主要報章社論均對歷時70多天的「佔中」行動表達了批判觀點,並在讚譽香港警察成功和平執法的同時,闡述了對香港政改討論前景的看法。
持親北京立場的《香港商報》以頭版頭條標題宣稱「金鐘成功清場,佔中完全失敗」,併發表社評,指兩個多月的佔領行動結束後,香港將「從小亂走向大治」。
「是 次金鐘全面、順利、成功清場,標誌著非法『佔領』行動的完全失敗」,《商報》在頭條報道中說。該報社評則說,70多天的『佔中』行為令香港「流血不止」, 金鐘清場堅決切除「違法毒瘤」的「止血」行動;同時稱,「『佔中』之亂」令香港人深切體會到,唯法治基礎之上才有真正的民主。
該報還指,「佔中」等「亂港」行為已為港人共棄,稱策劃發動佔領行動的人是服務於海外「黑金」勢力的「漢奸」。
報紙內版的多篇評論則從多角度評論,指公民提名不切實際,違法「佔中」是要挑戰中央政府在香港普選問題上的角色,佔領行為結束後,香港應該真正步入普選政改的討論:「唯有『佔中』退場,不再糾結於不切實際的訴求,政改才能上場,將討論導回理性務實。」
《商報》還發表報道稱,香港青年應嘗試更多接觸內地,認識國家,拓寬未來出路。

政改比佔領更需創意

由港區政協委員何柱國擁有的《星島日報》則評論說,金鐘和平清場的重要原因,也在於學生領袖在上次引發激烈衝突後見勢大弱,決定與激進分子劃清界線,宣佈不反抗,激進分子也因而無從發難。
該報社論同時說,佔領行動雖然暫告結束,但是佔領組織者以堵塞癱瘓作為抗爭手段的心態並沒有變,預言他們日後將轉為堵塞議會和施政運作,阻止特首普選方案落實,以及激進分子借民主之名在各地進行各種滋擾活動等。
「發揮創意搞破壞和宣洩,是容易的」,《星島》社論稱,「而積極完成一項建設性艱巨項目,對創意的要求就更高。」
「在中央所定的框架下找到迴旋窨,設計出相對開放的普選特首機制,能令大部分港人接受和立法會通過,所需要的創意,遠比在佔領區完成一幅創作為高。」
政治立場中立,但在此次運動中稍偏向佔中陣營的《明報》則認為,佔領運動結束實際上是諸多問題重新白熱化的開始,同時就泛民陣營及香港政府兩方面在此後的行動取向提出警示,指泛民方面不應隨意採取破壞性的行動,政府方面也要沉思是否適宜「秋後算賬」。
「佔領運動原指等同自殘,迫使中央就特選舉的原則讓步,結果證明誤判……」該社論說,「不合作運動目的要使特區政府無法管治,假設當局在壓力下讓步,那在操作上也同樣是自殘。」
「實際上,有破壞、無建設的行動,最終是全體市民承受惡果,這在政治上會否招來反彈,值得泛民與抗爭陣營研議。」
文 章同時指,政府在處理違法佔領人士的問題上也切不可「盲動」:「佔領運動除了涉及法律,實際上也是政治問題;有大指市民響應號召投入佔領運動,必然有其更 深層原因和觸動民心之處。若當局唯法任事,目的只為懲治少數人,即使在法律上說得過去,可是在政治上需要付出的代價卻可能不成比例。」


在金鐘清場當日留守到最後被捕的《蘋果日報》前任社長黎智英,在事後仍受到各方聲討。
香港金鐘佔領區和平清場當日,香港警察收到普遍讚譽。

「搞事四人幫」

《東方日報》的報道焦點集中在了被捕的各名代表人物身上,直指被捕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為「佔中」金主,其餘多名被捕泛民要員則是收受過他的巨額捐款。
「黎 智英由一群反對派政客圍在中心,好比『眾星拱月』,這種陣形頗具象徵性,凸顯黎智英不僅是反對派的金主及核心,是今次佔領行動的的罪魁禍首,更是回歸以來 香港亂像叢生的根源」,該報社論集中批評被捕的黎智英,將其為首的佔領組織者稱為「搞事四人幫」,還引用毛澤東詞句,主張將其嚴懲。
黎智英在被捕前辭任社長的《蘋果日報》,12 日則以偏泛民陣營立場報道金鐘清場,以頭版標題呼籲「勿忘初衷」。報道稱被捕者是「公民抗命」,並將警方清場行動稱為「滅村」。該報社評說:「雨傘運動在 市民中引起分歧,固然有中共和狼英刻意抹黑、搬來中共那一套鬥爭哲學和玩弄以法行政的因素,但更因市民如溫水煮蛙,對香港法治、人權被蠶食未有警覺,未如 台灣人太陽花學運一樣熱情支持雨傘運動。」
評論還引用美國政治活動人士多莉絲·哈多克(Doris Haddock)徒步橫穿美國主張改革選舉的故事,稱該故事的香港版前半部已經上演。
親北京報紙《文匯報》《大公報》則同時稱讚了香港警方在金鐘清場行動中的專業和克制,並且再度批評佔領行動及其組織者。
「『佔中』從一開始就是一場與民為敵的違法行動……引致天怒人怨,這就注定了『佔中』必然失敗」,《文匯報》社評說。
該報還說,2011年倫敦的騷亂和美國的佔領華爾街運動,以及近期兩國的示威行動,均以武力流血清場結束,但香港佔領行動得以和平清場,「這說明香港警隊是世界公認最優秀的警隊之一,是香港社會安寧和繁榮穩定的守護神」。
《大公報》則批評「佔中三子」、黎智英及一眾泛民派議員:「他們知法犯法、立法亂法……傷害全港市民的利益和特區政府的依法管治,理應繩之於法、罪加一等,絕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
(編寫:列爾 責編:蕭爾)

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張晨:魯迅〈藥〉的那時代和我們

魯迅說他決定棄醫從文,是因為他看見紀錄片裡,一個將要被日本人斬首的中國人,竟被圍觀的中國人恥笑,在那些嘲弄的眼神裡他看見中國人靈魂深處的悲哀,他發現中國人的心比身體病患更重,更需要醫治。以前讀魯迅描述這斬首畫面總覺陌生而荒謬,但看著網上給之鋒的留言,這殘酷又血淋淋的影像竟重疊了。原來人性真可醜惡如斯。而魯迅一百年前開始的耕耘竟可悲地無絲毫寸進。

【評台】張晨:魯迅〈藥〉的那時代和我們 (19139)
最近這段日子,看著最令人心寒的,不是警察無情的警棍,不是高官們侃侃然對著大眾說謊,都不是那些建制派議員賣港求榮的嘴臉,而是很多很多來自社會大眾對學生們的謾罵。那些謾罵的兇狠程度,絕不比罵狼英遜色。讀著給學生們的網上留言,實在難過,看見警察痛打示威者,也可以忍著淚水暗暗咒罵惡警,把矛頭更清晰地對準歹毒政權洩憤,但那些在網上給雙學的留言,很多次,越看只越覺血肉模糊,看不下去,實在看不下去。心裡百般不解,這班學生究竟欠了香港人甚麼?
曾經一度一廂情願地相信攻擊學生和佔領者的都是收了錢的藍絲,因為不願意都沒可能相信,真的會有同在獅子山下成長的香港人,忍心傷害有理想又願意為香港付出的年青人,但原來一直都只是我的良好願望。早前看見學生們落到社區宣傳民主理念,看見人群中對他們的指罵聲,有的可能真的是收了錢,但有很多看來並不是。看見那殺氣騰騰的中年婦人指著岑敖暉瘋狂責罵,警察抱著她她還似想衝上前把學生都殺了的樣子;看見師奶們指著罵著學民的學生:「過街老鼠」,之鋒被人惡意推倒,人叢中竟有人說「抵死﹗」「這裡不歡迎你﹗」孟子說孺子入井,任何人都會動惻隱之心,究竟這班年青人為大家爭取民主——生而為人最基本的權利和尊嚴,在哪一點上冒犯了大家?以致人們對學生的憎恨可達至違反基本人性的程度?學生們,你們不欠香港人甚麼,你們還在替這班人爭取民主,爭取基本尊嚴?你們錯只是錯在是太美麗太善良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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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讀魯迅的《藥》總覺寫得過於荒誕誇張:革命志士的犧牲怎可能淪為茶館中平民百姓茶餘飯後的笑談佐料,人們怎可能這樣輕鬆愉快的談著為大眾犠牲者被處死的情景,而其中更有慷慨激昂者直斥革命者抵死,痛罵他竟不知羞恥的在獄中仍向獄卒灌輸革命理念。但如今讀來,竟字字熟悉。一百年前魯迅寫的竟活生生發生在我們的生活裡,看著街上的指罵、網上的留言:「去坐監啦!」「你阿爸阿媽生錯你呀!」只令魯迅的文字活靈活現得可滴出鮮血。為學生被圍被罵難過,但更難過的是發現原來中國人這一百年以來,從來沒有進步過。
代代傳承,這淺薄歹毒的劣根竟深植在我們的土壤裡——即使如我們這片聲稱受西方文明管治逾百年的土地,即使是一個我們一直引以為傲以為是最富國際視野的亞洲城市。《藥》中百姓痛恨嘲笑為國為民犧牲的夏瑜,是因為看見不見自己同樣身處險地,看不見長遠救國並且自救的方法是要徹底的政制改革,他們嘲罵夏瑜一如大家今天對阻街「廢青」的指責,而小說中人們對可治病可解華小栓病危之困那血饅頭的迷思,亦一如今天很多香港人仍然膚淺短視地對「經濟增長」「安定繁榮」所有的眷戀。
黃之鋒被補被虐打,網上幸災樂禍歹毒的留言令人心寒,留言裡恨意之重,實在令人不解,有必要這樣咒詛一個為大家爭取民主的青年人嗎?還是大家知道這個少年人為著團結社會力量,是無論如何都不會出言回罵呢?對著一個無理被警方暴力拘捕的少年,我們看不見孟子所說人之所以為人必有的惻隱之心,已是荒誕之極,更何況大家攻擊的對象竟是一個為你與我謀求權益的抗命者?不是要掌聲,但至少不作出傷害,這是過份的要求嗎?香港人,你們被中國人那自私自利輕薄無知的根牽著了,牽得根深蒂固,動彈不得。魯迅說他決定棄醫從文,是因為他看見紀錄片裡,一個將要被日本人斬首的中國人,竟被圍觀的中國人恥笑,在那些嘲弄的眼神裡他看見中國人靈魂深處的悲哀,他發現中國人的心比身體病患更重,更需要醫治。以前讀魯迅描述這斬首畫面總覺陌生而荒謬,但看著網上給之鋒的留言,這殘酷又血淋淋的影像竟重疊了。原來人性真可醜惡如斯。而魯迅一百年前開始的耕耘竟可悲地無絲毫寸進。
以前不喜歡讀魯迅,總覺他的作品無故地深沉,總疑他為警世把這世界描述得太過混亂醜惡,把中國人貶得太不堪入目,也覺他的諷刺鞭韃過於尖銳深刻。以前這樣想,是因為以前還年少,少年人的世界總黑白分明,以為這世界忠是忠歹是歹,看得電視劇集多了,以為為民請命者理所當然受黎民百姓愛戴,故事橋段可以很簡單,站在百姓一方的革命者與政權處於清晰的二元對立狀態,只要把當政者拉下來,故事便可大團圓結局。誰知世道並不如此,真實的都刻劃在魯迅那複雜又多層次的世界裡,政權可怕,但冷漠歹毒的人心、民族性更可怕。
一場雨傘運動仿如一個放大鏡,讓我們把身邊的人、身處的環境都照得輪廓分明。無疑,我們在這段日子發現了很多美麗的香港人,只是,我們確要認清一個事實,這些美麗的人們是我們社會裡碩果僅存的一群,而我們社會的真相是——即使沉重也要面對的是——民智未開,人們對身處險境的認知以及道德感召這回事,一如當年晚清時在華老栓茶館裡吃著茶咬著花生恥笑革命志士的無知淺薄的人民。
黃之鋒與兩位女同學昨宣佈絕食,希望政府可重啟對話大門,一如所料,網上留言縱有支持者,但其它如甚麼搶光環博同情之抨擊亦紛至沓來。這班年青人其實不欠我們甚麼,但我相信世道也必然如此——一代總有一代的革命志士,一代總有一代有胸襟有承擔的仁者最後能成就大事——歷史是這樣讓我們走過來,只是我相信,少點責罵多點關愛,我們的社會可走得更快一點更遠一點。而我,只盼望我,從未讀懂魯迅。
張晨
註:〈藥〉是魯迅寫於一九一九年五四事件爆發前夕的小說。故事內容是說華老栓——一個茶館老闆——為醫治患重病的兒子小栓,因聽信人血饅頭能治病,買得由剛處死犯人身上之血做成的血饅頭。處死的犯人是革命志士夏瑜,茶館百姓言談間可知他與同黨們的理念不得人心,而夏瑜本身也是被怕被連累的親人所告發。故事末交代小栓最終也不治而死,而兩位青年的母親巧遇在兒子的墳頭上,意境淒涼,寄予作者對民族與國情的悲哀和無奈。

4 DEC 2014

看了一些由政治保守勢力所寫的政論文章,發現他們對香港近年發展遲緩,政治紛爭不斷的情況,主要都歸納為三個原因。第一,香港從殖民地回歸前,末代港督彭定康背棄跟大陸定下的秘密協議,改革了立法會制度,取消所有委任制並新增了直選議席,此舉引入了回歸後十幾年阻礙政府施政的反對力量,影響了行政主導的體制和執政效能。第二,外國反華勢力長期植根香港,由政府,議會,公務員,媒體以致一般市民聯會為政府行政帶來極大障礙。第三,激進反對派勢力抬頭,經常為反而反,與政府抬摃,而抱著理想主義不顧實際的年輕選民傾向被這些政黨吸引,以致政府施政更加困難。

此說反映了政治保守勢力對殖民地歷史的認識嚴重不足。香港市民對民主自由的要求早於五六十年代己有記載,不過和今天的大陸一樣,在經濟和社會急促發展的初期,一來人民生活有可觀的改善,二來市民的知識水平較低,因此對民主要求一般並不強烈,對社會資源不公等情況都較能忍耐,不致引起對政府不滿,寧願做順民以享快速發展的經濟成果。到八九十年代香港市民要求參與政制發展的呼聲更高,彭定康的改革只能算是和應了市民的要求,而不能說是導致了香港整體的政治化。再者,以現時的"行政主導"制度,政府要強行通過有爭議性的議題己經相對容易。而議員的提案或修訂,在分組點票下要獲得通過卻是極為艱難,因此巧妙設計的議會制度己經為政府的"強勢"施政造就了極佳條件。十幾年來許多市民強烈反對的議案被強行通過(如高鐵),而市民有極大意願的則被無情否決(如成立競爭法),可以佐證。

激進反對派近年抬頭,主要還是要歸疚於"行政主導"下的歧形制度。回歸初期,市民根本難以想像如梁國雄,黃毓民之流竟能得市民支持晉身會堂。但在現行的議會制度下,市民發現傳統的民主派根本未能做到制衡,監察政府施政的功能,結果市民(尤其當時經濟低迷,政府威望極低)更寧願把票投給激進的,旗幟鮮明的反對派,以更直接的語言和行為對抗政府,甚至以拉布等癱瘓議會的方法阻止政府自行其事。溫和民主派反而被日漸邊緣化(在議會沒有妥協空間之下連中間派的角色也無法存在),在投向建制和走向激進之間進退失據。

因此,如樊鵬一文所建議,"升級"行政主導以改善施政 ,等如進一步加深議會制度的不公,進一步邊緣化溫和的中間派,結果不但無法改善施政,更會促使香港市民,青年人和議員以更激進的手段在議會內外反抗政府,如今次的佔領運動己是極大警戒,望中央和香港政府以此為鑑,不要讓社會走向更極端。


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1 DEC 2014

雨傘運動進入第六十五天。經過了昨晚雙學發動包圍政總的大型衝擊,媒體上看到的畫面,當然是一如既往的防暴警察棒打,示威者流血,楜椒噴霧飛揚等等。不過當中也出現了一段一位休班警察在海富中心遭示威者圍毆失去知覺的片段,有可能導致民心轉向,game changing的影響。



當時在海富中心內發生何事,非涉事者當然無從得知,片段內亦清楚聽到有示威者極力阻力毆打事件,但此時此地,一個難看的畫面,足以引來千夫所指,扭轉事態發展。

別忘記從day one 開始,參與罷課,佔中的本來只是非常非常小的一撮人。種種政制上的不公,官商勾結,中央政府對香港日漸明目張膽的插手干預 -- 這一切對於吃著三色台的三線劇和東張西望奶水長大的港人來說實在太過秋象。又或者,這些日益嚴苛的情況,還真的未到民不聊生,官迫民反的地步 -- 至少對大多數己有物業,事業有成的社會持份者來說,樓價暴升,貧富懸殊,政府腐敗無能,對他們的切身影響實在太小。所以現在還不時聽得見上幾代的人在說甚麼有錢賺,有飯吃就好,為甚麼要破壞社會安寧?

結果導致幾十萬人上街參與佔領的,卻是那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87枚催淚彈,和一系列讓人口噔目呆的畫面和片段。相對於秋象和無形的政治,在催淚煙中手撐雨傘的示威者的景象,更鮮活更能刺激起市民大眾的義憤,因此才促成了此後兩個多月的佔領運動。



所以今次海富中心這段毆打警察的畫面,不管前因後果如何,肯定會被有心人大肆宣傳為雨傘運動正式走向暴力,放棄和平理性的象徵意義。

有人說面對這個暴虐的政權,堅持和理非非只是自欺欺人的做法,站在道德高地,賺得幾句歡呼幾個like無法改變現狀,所以必須以暴力抗爭。 可笑的是,幾塊紙皮裝造的盾牌,頭盔口罩,加幾個紥起的鐵馬根本無可能武力擊倒警方。在這個"三權合作",社會無力制衡政府的現狀下,唯一能壓制警方施用殺傷力武器,保護著示威者生命安全的,並非他們的紙造盾牌,恰恰相反,是從一開始站在道德高地所賺得的社會輿論,市民和國際關注,也就是媒體構成的所謂第四權。示威者愈是手無寸鐵,或者每一次警方打傷示威者,其實都在加重他們自己和政府的壓力。相反像示威者惡意攻擊挑釁警方的畫面他們卻是求之不得,愈多此類事件愈能成為他們清場和施用更具殺傷力武器的籍口。

學聯周永康今天對媒體否認暴力抗爭,但他在各種不同路向的示威者拉扯下,不敢與暴力行為和勢力斷然切割。然而這種模糊的取態極有可能導致輿論轉向(尤其現在希望運動完結的民意漸增),讓整個運動蒙上暴力和激進的陰影,最終導致示威者失去最強的保護網。一場歷時六十五天的運動,最後可能毀於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