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閱讀報告 <空洞的十字架>


早幾年自覺看的東野圭吾太多,太不能自拔,所以決定暫停一下,轉看其他作者,其他類型的書籍以求進步。今年初以來因緣際會又看了「夢幻花」和「空洞的十字架」兩部新作品。看東野的作品很難不驚訝於其多變的風格與猜謎型式。從本格的到社會派的,從傳統的猜兇手,到猜犯案方式,到猜動機等等。然而他的作品最突出的是在不同階層所展露的人文關懷。

這次「空洞的十字架」所探討的是罪與罰問題。故事背景的日本,謀殺案件的加害人根據案件的殘虐性可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案情較輕者(如初犯,非預謀,有各種苦衷等)可被判最高三十年的有期徒刑。然而服完幾十年的牢獄刑罰者,有多達50%會因各種原因而再犯法入獄,再犯下殺人重罪者亦不在少數。加之不少犯人為求減刑而假裝態度良好,對受害人充滿悔意等等,結果成功騙過審判官卻反使更多人無辜成為受害者。

故事中的中原先生和小夜子是十幾年前一宗謀殺案的受害者的父母,而加害者本來就是因犯下謀殺罪而入獄的無期徒刑犯,卻因獄中表現良好而獲得釋放。獲得自由後犯人卻再次殺害無辜小孩,亦令美滿的家庭破裂。控辯雙方一輪角力後犯人認為繼續抗辯太「麻煩」,決定放棄而終獲判死刑。一直努力希望加重刑罰的受害者父母,卻未有因「死刑」而獲得救贖,反而因犯人的消極態度,及未有對其犯下的過錯真正讖悔而感到困惑,失落。

離婚後的小夜子成了自由撰稿人,後來寫作重心集中在社會議題,並針對興起的「廢除死刑議案」,打算寫書反對。有過親生女兒被殺的經歷,小夜子認為所有加害者都應被判死刑。雖然死刑並不能救贖死者的家屬,但卻是一連串救贖行為的起點。

可惜小夜子在書寫成之前被殺。在故事中她的死亡卻帶出了另一宗被掩埋了二十多年的謀殺案。

現為兒科醫生,有著美滿家庭的史也,和有偷竊欲,屢次自殺不遂的紗織,在高中時代曾是情侶。家人,學校與朋軰間的冷漠和疏離,讓初嘗禁果卻缺乏基本性知識的兩人秘密誕下一嬰兒。不知所措的兩人把嬰兒殺死並埋屍人煙稀少的樹林之中。雖然兩人的行為未被發現,也沒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卻成為了他們一生的夢魘。

較消極的紗織後來婚姻失敗,事業夢想破滅,父親意外死於火災,數次自殺不遂,她把一生的不幸都歸因於年輕時犯下的罪業。因此她墮落風塵,又以偷竊懲罰自已。

較積極的史也成為了兒科醫生,希望努力救回更多小孩以洗滌自已曾沾滿血的雙手。後來又救回打算自殺的年輕孕婦,並頂著母親的壓力跟她結婚,一生盡心照顧兩母子。

究竟應該劃一以死刑對待加害者,還是應于以改過自身機會?恐怕沒有簡單的答案。無論如何言之成理,死刑總有造成無可挽回的冤假錯案的機會,也粗暴地抹去了每個故事背後的隱衷。如書中的史也,為爾補過失而努力救回的人命遠多於他所傷害的,對他施行死刑只會導致更多人失救而死,毫無正面意義。反過來說,廢除死刑不但加重了牢獄支出(死刑犯人變成無期或有期徒刑),而且出獄的犯人再犯的機會一定存在,間接提高了百姓的生活風險。此外書中亦提到,長時期的服刑並未減低犯人再犯案的機率,可見牢獄生活的教化效用十分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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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史也和紗織的故事,讓我想起了舊同學C。

也許墮胎跟親手殺死孩子有點相似,有些父母終身都帶著對孩子的罪疚感而活。一個尚在腹中的胎兒是否算一個獨立生命,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期限界定,但親手遞奪這個跟自已血脈相連的生命體的生存權利這種經歷,恐非外人所能道。史也選擇了積極面對,紗織選擇了逃避與自毀,但現實中的人則難以如此非黑即白。同學C最後兩者皆是:既擔任老師春風化雨,又步上自殺一途。

如果多一點罪疚感能讓人避免犯錯,少一點罪疚感則不會走向自毀,那麼我們又寧願如何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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